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账务处理_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_当前速看


【资料图】

1、应纳消费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×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=(材料成本+加工费)÷(1-消费税税率)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,用于连续生产,消费税可以抵扣:借:应交税费--应交消费税 贷:银行存款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。

2、用于直接销售,消费税计入成本:借:委托加工物资 贷:银行存款。
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
标签:

X
X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大众信息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豫ICP备20014643号-14   联系邮箱: 905 14 41 07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