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现信贷业务违规 恒丰银行一分行被罚180万元


【资料图】

日前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,因信贷资金被挪用等,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(下称恒丰银行重庆分行)被罚180万元。

处罚决定书显示,恒丰银行重庆分行(法定代表人刘文华),因在2013-2014年授信业务中,存在违规开立贸易背景不真实信用证、授信管理不合规、信贷资金被挪用、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被罚,相关责任人彭春燕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。

此次并非今年恒丰银行首次被罚。5月,同样因信贷业务违规,恒丰银行咸阳分行(法定代表人陈永军)被咸阳银保监分局合计罚款59万元,相关责任人被警告。

公开资料显示,恒丰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,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。2003年,经央行批准,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。2019年,完成市场化改革股改建账,注册资本1112.09亿元。

恒丰银行总部设在山东济南,截止到2022年末,在全国设有322家分支机构,其中在青岛、济南、南京、杭州、成都、重庆、烟台等地设有19家一级分行,在苏州设有1家总行直属分行,在上海设有资金运营中心、私人银行部专营机构,在青岛设有全资子公司恒丰理财有限责任公司,还发起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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